誠然,勞動者在試用初期,往往處于摸索學習階段,難以給企業(yè)帶來良好的效益,尤其是剛入職時,用人單位需要投入諸多人力物力財力對勞動者進行培訓,橡膠擠出機廠家無錫市合豐機械設備廠論企業(yè)要求交納培訓費的法律風險,我國明令禁止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收取直接的培訓費。
橡膠擠出機廠家論企業(yè)要求交納培訓費的法律風險,勞動者在試用初期,往往處于摸索學習階段,難以給企業(yè)帶來良好的效益,尤其是剛入職時,用人單位需要投入諸多人力物力財力對勞動者進行培訓,更“可惡”的是,當用人單位投入了這些資源對勞動者辛辛苦苦培訓十天半月甚至一兩個月后,勞動者居然辭職不干了,以致用人單位“損失”慘重。因此,為了減少“損失”,有些用人單位對試用期勞動者收取一定數(shù)額的培訓費。用人單位的這一行為是違反勞動法規(guī)定的?!秳趧雍贤ā返?2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span>
由此可見,關于培訓費,只有在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業(yè)技術的專項培訓時才會發(fā)生,并且,只能以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形式“償還”培訓費,橡膠擠出機廠家提示,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時才需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不得向勞動者收取直接的培訓費。